烟台市商业银行于1998年3月经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批准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次月加入中国国债协会。我行自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来,认真执行市场有关法规、规则,并针对债券市场存在的各种风险,制定了严格的市场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一整套风险防范机制。回购交易量位居市场成员前列,在债券市场交易中表现相当活跃,于加入债券市场当年就被评为优秀结算成员单位,连续2年荣获债券市场业务突出进步奖,连续3年被财政部批准为全国银行间市场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