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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商业银行自1998年开展债券业务以来,经过多年的积极拓展,在债券市场成功取得了财政部国债承销商、各类政策性金融债券承销商资格,并成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成员、债券结算代理行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多年来,我行利用我国债券市场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一方面,积极开展债券自营业务,实现了较好的综合效益。通过加大债券承销、投资力度,改善了资产结构;积极开展回购融资,为全行各项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把握现券买卖机会,提高债券资产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类债券市场资格积极开展中间代理业务,通过代理债券发行、交易、结算等为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个人投资者进行投资、理财、融资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和有力的支持,同时较好地传导了央行的货币政策,促进了债券市场的发展。
做大做强新型金融市场。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我行广泛涉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票据市场等新兴金融市场领域,并以强大的资金实力、稳健的经营理念和科学的运作管理赢得了市场的认可。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首批成员之一、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和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等主要债券发行机构的承销团成员,连续多年在债券交易量与交易笔数排名中位居全国前十位。此外,淄博商行还以债券结算代理,资产管理咨询等形式多样的理财服务,与客户分享市场信息和管理经验。同时我行也是目前山东省唯一一家获得各项债券交易结算业务资格的城市商业银行,
淄博市商业银行近年来债券业务的积极运作,培养锻炼了一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强市场研究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的专业队伍,在债券市场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淄博商行愿凭借自身较强的资金实力、良好的专业水准、真诚的希望与您在债券业务领域展开密切合作,在信息咨询、债券分销、融资、交易、结算等方面为您提供优质的代理服务,最终实现双方共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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