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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上海财政证券公司,成立于1988年。当时,国家决定开放国债流通市场试点,国债开始有柜台转让,各地财政部门和部分银行开始建立和发展证券专营机构,开办国债的代理发行、兑付和转让、变现业务。上海财政证券公司(当时为上海振兴证券公司),即是最早作为国债流通市场试点的单位之一。
1990年开始,全国证券自动报价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等先后建立,使各地分散的国债柜台交易,发展成为相对集中的区域性市场。当时,我公司确立了以国债业务为公司的“基础业务、主营业务”的基本方针,运用财政优势,开拓市场交易,加速国债的流通,提高国债的变现能力,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维护国债信誉,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我公司连续数年代理发行、交易和兑付国债量,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随着国债发行开始实行承购包销,我公司作为第一批国债一级自营商积极参与财政部门的承销国债业务。我公司始终以国债为龙头业务,提出了国债业务经营的整体思路,即努力保持或增加国债发行规模,扩大国债二级市场的流通规模,由此促进国债发行需求量的增加,形成了国债业务倍增的良性循环,国债销售数量节节攀高。截至2002年底,我公司累计国债承销总量为218.8亿元,累计国债交易总量为3903.57亿元,累计国债回购交易总量6070.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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